PR穗热电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涉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更事项

阅读: 116 发表于 2024-05-21 18:33

 

PR穗热电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涉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更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8:06:00 中财网    
原标题:PR穗热电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涉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更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PR 穗热电/14穗热电债 债券代码:123024.SH/1480563.1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涉及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发生变更事项 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4年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益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欧博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人员变动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更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董事、监事成员的基本情况

项目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董事   黄永基     1965年 11月   执行董事  
    张斌     1978年 7月   执行董事  
监事   甘永清     1988年 7月   监事  

(二)人员变动原因及依据
根据《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执行董事为潘力,欧博娱乐免去黄永基、张斌董事职务。

(三)现任董事、监事成员的基本情况

项目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董事   潘力     1973年 10月   执行董事  
监事   李健松     1988年 7月   监事  
发行人董事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公司章程》已根据以上变更内容进行修正,且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已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以上发行人相关人员变动情况,不会改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海通证券作为“PR 穗热电/14穗热电债”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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