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11 发表于 2024-11-07 04:14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
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
象征着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
庭审是庄重严肃的
有其严格的流程
和纪律规范
入庭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七条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欧博娱乐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解读
为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及法庭安全,当事人在进入法庭前必须进行人身及物品安全检查,以确保未携带任何违禁物品。
在此提示大家,进入法庭前就应当严格遵守法院安检要求,庭审中应冷静处理情绪,理智表达诉求,才能高效解决问题。同时,需要您特别注意的是,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传票上通知的时间按时到庭应诉,未经许可不得中途退庭,原告未按时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未按时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其放弃答辩及举证质证权利,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九条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解读
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庭禁止的旁听人员以外,其他公民均可以旁听。关于旁听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并非绝对禁止未成年人旁听。如果法庭认为有必要且已获得法庭准许,欧博allbet未成年人可旁听庭审;
②由于证人为禁止旁听人员,若必须旁听案件庭审,则不能在本案中作为证人;
③两类庭审禁止旁听。一是指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主要是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二是指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是指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涉商业秘密案件;
④因醉酒、精神病人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无法保持正常精神状态,可能会对庭审造成影响,为了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以上类别人员不得参与旁听。
入庭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解读
在庭审过程中,各方诉讼参与人需按照法官的指示进行相应的诉讼活动,遵守庭审礼仪及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忽视的庭审礼仪主要有以下三种:
①庭审过程中禁止拨打或接听电话。虽然开庭前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时要求手机关机或静音,但庭审中还是有部分当事人接打电话或翻弄手机。在此提示您,庭审中应将手机置于静音或关机状态,最好放在包里或口袋中。
②庭审过程严禁录音、录像、拍照。除经许可的媒体之外,法庭之上不允许拍照、录音、录像、直播,一旦发现存在相应行为,法庭有权暂扣相关设备并强制性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并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相关违法事实记入笔录。
③旁听人员不得参与庭审发言。在庭审中旁听人员大多是当事人的亲属,可能由于情绪激动或认为自己更了解情况就冒然在法庭发言,这是庭审纪律所不允许的,如果经法官释明后仍坚持发言,则法官有权责令其退庭。另,对于线上庭审的礼仪规范,参照《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相关规定,不能因为是视频开庭就放松了对自己行为的约束,亵渎法庭的神圣性和权威性,否则同样会被适用相应的处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二十条
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庭审纪律,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都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情形均在《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的,只是处罚力度及处罚标准有所不同。
由于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已经表现为侮辱、暴力、哄闹等恶性行为,故处罚结果不再仅仅限于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等形式,而是上升为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个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这是三大诉讼法中罚款限额最高的,也体现了对于民众最可能涉及的民事诉讼秩序规范力度之大。
因此,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应该充分尊重审判人员及对方诉讼参与人,确保诉讼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秩序。
End
原标题:《【法律常识】@当事人,这些法庭规则,你做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