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广欧博allbet州市从化明兴机械有限公司催告书)

阅读: 78 发表于 2024-05-21 13:54

 

广州市从化明兴机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1285300Y):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欧博allbet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穗税一稽强催〔2024〕6号),文书内容如下:

本机关于2024年2月23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一稽处〔2024〕5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税一稽罚〔2024〕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欧博百家乐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税费184399.94元及滞纳金、罚款88083.92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1号)领取《催告书》(穗税一稽强催〔2024〕6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催告书》(穗税一稽强催〔2024〕6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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